1、消防系統
1首先盡快獲得消防報建審批文件是關鍵點。需要項目公司設計部與消防建審部門加強溝通,必要時要進行消防功能化分析。建議最遲在結構出±0.00前完成,并提供消防施工圖紙。
2在得到消防施工圖紙后,對消防系統進行分解,按電、水、排煙、土建系統進行分類,分別進行招標工作,確定施工單位。建議在主體結構出±0.00后30日內完成。
3消防工程隨室內砌筑工程以及其它機電工程同時開始穿插進行。各系統除末端設備外的所有一次管線應在規定的內裝修單位進場前完成,同時水系統要完成打壓試驗、風系統要完成漏光式驗。土建施工單位的防火卷簾也應同時安裝完畢。
4消防系統的末端設備與內裝修工作同時穿插配合進行。應在內裝修工程結束前,進行并完成各分系統的獨立調試運行工作。
5在內裝修工程和其它機電工程完成后,組織進行消防聯動調試工作。并請專業消防檢測復檢,合格后報當地消防部門驗收。
1首先最遲應在主體結構出±0.00前得到全部空調系統施工圖紙。然后對消防系統進行分解,按風系統、水系統進行分類,分別進行招標工作,確定施工單位。建議在主體結構出±0.00后30日內完成。
2空調工程隨室內砌筑工程以及其它機電工程同時開始穿插進行。各系統除末端設備外的所有一次管線應在內裝修單位進場前完成,同時水系統要完成打壓試驗、風系統要完成漏光試驗。
3空調系統設備機房的砌筑工作應該優先完成,以滿足空調機、風機等空調設備在內裝修施工單位進場前安裝就位。群樓屋面的空調設備、管線比較密集,其安裝工作應與屋面保溫工作同步穿插進行。建議屋面防水工程采用倒置法施工,在屋面機電設備安裝完畢后進行。
4空調系統的末端設備與內裝修工作同時穿插配合進行。應在內裝修工程結束前,進行并完成各分系統的獨立調試運行工作。然后進行聯合調試工作,以達到設計指標。在空調系統的調試驗收過程中,要重點關注熱平衡調試和設備管線震動對使用功能的影響。
3、強電系統
1強電系統分為高壓系統和低壓系統。高壓系統首先要由設計院根據業態要求和項目實際條件編制初步高壓供電方案,與當地電力管理部門溝通協商,以獲取最佳供電方案,并完成高壓供電設備的選型設計以及高壓配電配電房間的土建設計圖紙。建議此圖紙最遲應在群樓結構封頂前提供。
2在獲得上述圖紙后立即進行高壓設備的招標工作,30日內完成,高壓供電設備一般供貨周期約45天。總包單位與此同時完成高壓配電房間的土建施工工作。
3低壓系統的設計圖紙最遲應在主體結構出±0.00前獲得。隨后進行低壓設備的招標工作,30日完成。管線預埋工作隨結構施工和砌筑工程同步進行,相關低壓設備應在內裝修施工單位進場前安裝就位。
4施工臨時用電可以用于各機電設備的單機試運行和獨立系統的調試工作。但正式供電的工作應在消防聯動工作開展前完成,以滿足聯動調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