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能建筑的概念
智能建筑又叫“3A建筑”,主要包括辦公自動系統(OAS)、建筑電氣設備自動化(BAS)、通信自動化系統(CAS)。建筑電氣系統是采用具有高信息處理能力的微處理機(即中央處理機)通過通信網絡對整個建筑物的空調、供熱、給排水、變配電、照明、電梯、消防、廣播音響、閉路電視、通信、防盜、巡更等眾多設備進行實時測量、監視和全面監控,實現最優化的管理,從而提高系統運行的安全可靠性,節省人力、物力和能源,降低設備運行費用,隨時掌握設備狀態及運行時間、能量的消耗及變化等。由此可以看出智能建筑電氣設備系統為智能建筑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智能建筑工程建設中的高投資,高質量,高要求的特性決定了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是建設智能建筑的關鍵所在。
針對目前智能建筑存在的問題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智能建筑的設計應由具有智能化設計資質總承包單位的設計院來承擔。再由集成商進行多次的深化設計并交設計總承包單位審查方可招標施工。這是因為設計院熟悉和掌握國家、行業、地方的設計標準,設計中始終遵循國家的方針政策,堅持技術先進成熟、經濟合理、實用可靠;系統設計和設備選型符合標準,且要求具有開放性、靈活性、和可擴性,不是以追求高額利潤和推銷產品為目的。
設計院掌握設計程序和全過程,與施工、監理、質量監督和業主溝通較容易,與各專業配合也密切。設計院能給集成商創造一個良好的建筑平臺和環境,反之集成商并不了解智能建筑設計程序和全過程并與相關專業配合十分困難。集成商也不熟悉土建施工圖繪制規定和表達方法。集成商由于自行設計、自行施工,施工圖設計紙質量就較差,達不到施工圖設計深度的要求。由于建設單位并不完全了解智能建筑的內涵,如系統眾多、復雜、施工周期長、設備和線纜的性能等等。也不了解智能建筑弱電系統的重要性、綜合性和技術難度大等特點。
故目前建筑智能化系統大多數是單獨招標、獨立簽約,中標后集成商自行采購、自行設計、自行施工、自行管理、自行約束,這種沒有智能化資質的監理公司監理的智能建筑,將給今后的弱電系統的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管理帶來無窮的后患。當前由土建監理公司代替有智能化資質的監理公司監理的現象還很普遍,它將會給智能化系統工程帶來設計方案失控、采購產品失控、施工進度失控、工程質量失控等等弊端。綜上所訴,想必大家已經有所了解,更多相關消防工程文章閱讀推薦《亮化工程怎樣收人工費?專業亮化工程最新報價》更多相關咨詢關注湖南公共安全工程有限公司。